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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如火如荼的反流氓软件运动,称得上是网民对过度商业化而置潜规则不顾的中国互联网企业们的一场反弹。虽然仍然夹杂许多商业因素,但这一“战役”所引发的舆论关注,无疑对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大有裨益。

  关键词:奇虎,雅虎,周鸿祎,反流氓软件联盟

  争议话题:反流氓软件运动是否意味着网民对中国互联网过度商业化的反弹?


  综述

  如果列举2006年互联网产业最热的十个词汇,“流氓软件”无疑身列其中,而且绝对还会占据一个靠前的排名。这个诞生于2005年的词汇,到了2006年,在一场场商业之争和口水大战中迅速窜红。

  在中国,业内公认的“流氓软件”的始作俑者,是开发出3721插件,并将其卖给雅虎中国的周鸿祎。而偏偏是这位流氓软件“鼻祖”,率先掀起了反流氓软件的大潮。2006年7月,周鸿祎率领奇虎公司推出一款能够清除插件的反流氓软件产品--安全卫士360,提供免费下载,直逼市场上百余种流氓软件,并将枪口对准了前“战友”,将雅虎中国的3721网络实名定义为流氓软件。雅虎当即反击奇虎此举出于商业目的,并抖出当年收购3721时的种种旧事……一场围绕雅虎、奇虎的口水大战由此展开。

  另一方面,一个颇为神秘的民间组织--反流氓软件联盟浮出水面。而伴随着雅虎、中搜、易趣、千橡乃至CNNIC(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等互联网圈内“响当当”的公司、机构被这一联盟挂上“流氓”的牌子并推上被告席,反流氓软件运动益发热火朝天。

  接着,互联网协会加入“反流氓”队列,成立“反恶意软件协调工作组”,而信息产业部也开始出面组织业界探讨流氓软件标准界定问题……

  然而,在“反流氓软件”呼声一浪高过一浪的时候,我们不禁要问,这场“反流氓软件”运动的诞生,是否意味着网民对中国互联网过度商业化的反弹?而所谓的“运动”,对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到底起到多少实际意义?

  访谈:反流氓软件联盟发起人董海平、安邦集团研究总部分析师张巍柏、互联网周刊记者董晓常





  “企业追求商业利润最大化的行为无可厚非,但是你不能为了追求商业利润而损害用户利益和行业的健康发展。”在反流氓软件联盟发起人董海平看来,反流氓软件呼声的出现,是产业发展的必然结果:“当企业为了追求商业利益而无视用户体验时,用户的维权将有助于行业法律规范的出台。”

  董海平告诉记者,之所以发起反流氓软件联盟,并采用诉讼作为手段,就是期望能通过个案来提高广大网民的维权意识,帮助网民意识到自己所受到的侵害并予以反击--而伴随着活动影响的扩大,也会敦促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关注,尽快出台立法。

  基于这一初衷,董海平对反流氓软件联盟成立以来的种种努力所收到的效果表示满意。他表示,正是大企业的行为,诱发了流氓软件如此猖獗,如今也只有从大企业做起,才能逐渐控制和消灭流氓软件。而自反流氓软件运动发起以来,引发了很大的社会舆论,身边很多曾经从事过流氓软件业务的大企业都已经逐渐“洗白”--这就是反流氓软件运动最大的胜利。他介绍称,接下来反流氓软件联盟的工作还会继续开展下去,为网友维权提供技术、法律咨询等帮助。此外他也强调称,在法律法规没有出台前,技术手段、诉讼、社会舆论的多重结合,才是有效反流氓软件的工具,缺一不可。





  在安邦集团研究总部分析师张巍柏眼中,当前的反流氓软件运动,更多反馈出的还是商家与商家之间的利益争斗。在他看来,口水战以及其背后的利益纠纷,组成了当今中国互联网竞争格局的现状,在这个阶段,谈互联网过度商业化还太早,“它更像一个原始社会。在一个几乎一切都缺乏法律定义的市场之中,相信的当然只有丛林法则。”

  张巍柏认为,这样的一场反流氓软件运动,最终促进的是产业技术的升级换代,如流氓软件和反流氓软件技术的进步提升等,不过他也特别强调称,任何商业争斗“至少会降低产业成本”,因此对于网民而言是有利的。

  “过度商业化和娱乐化的中国互联网需要有序化发展”。张巍柏指出,互联网产业有序发展的关键在于“法律是否能否赋予网民足够的权利,以对抗网络公司对网民权利的侵犯”,而在中国,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赋予这些权利之后,法律能否提供保障这些权利得到落实的体制”。他大胆预测称,未来的反流氓软件运动,“必然是‘舆论热潮引发政府关注,政府下发行政性禁令,企业暂时休战直到想出另外一种耍流氓的方法,然后又引起另一波舆论热潮’的循环过程,直至相关法律体制健全。”

  “这是一场不得不进行的斗争,当我们每天打开自己的电脑,无辜的遭受各种流氓软件侵扰时,我们的心情、我们的工作效率、我们的产业信仰也都同时受到流氓软件的侵害。”互联网周刊记者董晓常这样评价反流氓软件运动。

  在他看来,这将是一场长期的斗争,“从很多方面来说,中国人的包容性是最强的,在流氓软件上也是这种境况,流氓软件侵害了我们若干年之后,才有这样一场称得上规模的反流氓软件运动。”董晓常认为,这场运动来的有些太迟,目前,流氓软件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产业,而这个灰色产业所牵扯的的公司和人更是不计其数,因此,“这必然决定了反流氓软件是一个长期的斗争。”他强调称,在这场斗争中,除了民间的自发组织、大互联网公司的自律倡导之外,更加重要的是司法的深度界定和介入,而由于中国的司法体制并不足够发达,面对互联网这个新兴的产业很多问题,司法部门都尚在理解期,因此需要有足够的耐心来等待产业规范。

  勿庸置疑,任何行业的立法都相对滞后于行业发展,而在立法过程中,舆论的力量不容小觑。从这一点来看,历时数月的反流氓软件运动无疑是成功的--毕竟,信息产业部的出面已经为立法带来了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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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dmin | 来自 本站原创 | 不指定 2006-11-9 08:55 | 分类: 分享 | 评论(0) | 引用(80) | 阅读(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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